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6月24日
發文字號:府都開字第11501777421號
主旨:公告本市「楊梅都市計畫『楊梅區頭重溪段216-12地號土地逕為分割乙案(新釘F76、C11501等2支樁位)』」測量成果簿(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坐標表)。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15年6月25日起公告30日。
二、土地權利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向本府都市發展繳納複測費用,並以書面申請複測。
三、附貼樁位資料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開發科、桃園市楊梅區公所、桃園市楊梅地政事務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