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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規劃科】公告實施「變更中壢平鎮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等4案。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科
  • 聯絡人:劉先生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分機5222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30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50098608號

主旨:公告實施「變更中壢平鎮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等4案。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自中華民國115年5月4日生效。

二、公告範圍共4案,分列如下:

(一) 變更中壢平鎮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

(二) 變更中壢(龍岡地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

(三) 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配合運動公園生活園區整體開發計畫)細部計畫(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

(四) 變更中壢(龍岡地區)主要計畫(配合運動公園生活園區整體開發計畫)細部計畫(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

三、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中壢區公所、平鎮區公所及八德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rdb.tycg.gov.tw/)。

(三)登報:刊登於聯合報。

四、公告方式:附貼本案計畫書於本府都市發展局、中壢區公所、平鎮區公所及八德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