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18日
發文字號:府都開字第1150067941號
主旨:公告「桃園市都市計畫『桃園區小檜溪1313、1314、1315、1309、1315-2、1335及1336地號等7筆土地都市計畫樁位測定一案(新釘022C048等8支樁位)』」測量成果簿(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15年3月27日起公告30日。
二、土地權利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向本府都市發展繳納複測費用,並以書面申請複測。
三、附貼樁位資料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開發科、桃園市桃園區公所及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