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13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150059623號
主旨:公告實施「變更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A20車站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細部計畫(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等3案。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自中華民國115年3月18日生效。
二、公告範圍共3案,分列如下:
(一) 變更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A20車站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細部計畫(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
(二) 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配合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A21車站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細部計畫(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
(三) 變更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A21車站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細部計畫(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
三、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中壢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rdb.tycg.gov.tw/)。
(三)登報:刊登於聯合報。
四、公告方式:附貼本案計畫書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中壢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