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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樁位公告】公告修正擬定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第一階段)案測量成果

  • 發布單位:都市開發科
  • 聯絡人:張國炫
  • 聯絡人電話:5101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2月12日

發文字號:府都開字第1150044113號


主旨:公告修正「『擬定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第一階段)案』(新釘S1111446等45支樁位、廢除S1110671等373支樁位及更正C1111088等39支樁位)」量成果簿(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15年2月13日起公告30日。

二、土地權利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向本府都市發展繳納複測費用,並以書面申請複測。

三、附貼樁位資料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開發科、桃園市大園區公所、蘆竹區公所及桃園市蘆竹地政事務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