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6日
發文字號:府都開字第1150000987號
主旨:公告「變更八德(大湳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乙種工業區為道路用地(兼供捷運系統使用)(配合八德區合強路至介壽路道路新闢工程)案(新釘R11406等9支樁位)」都市計畫樁位測定成果書圖(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15年1月7日起公告30日。
二、土地權利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向本府都市發展繳納複測費用,並以書面申請複測。
三、附貼樁位資料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開發科、桃園市八德區公所及桃園市八德地政事務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