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2月30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140363912號
附件:
主旨: 公告實施「變更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學校用地、公園用地為道路用地)(配合南園二路延伸中豐北路新闢工程)案」等3案。
依據:
一、 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 內政部114年12月12日台內國字第1140815792號函。
公告事項:
一、 自中華民國115年1月2日生效。
二、 公告範圍共3案,分列如下:
(一) 變更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學校用地、公園用地為道路用地)(配合南園二路延伸中豐北路新闢工程)案。
(二) 變更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A21車站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細部計畫(部分公園用地為道路用地)(配合南園二路延伸中豐北路新闢工程)案。
(三) 變更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興南國中附近地區)細部計畫(部分學校用地為道路用地)(配合南園二路延伸中豐北路新闢工程)案。
三、 公告方式:
(一) 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中壢區公所公告欄。
(二) 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rdb.tycg.gov.tw/)。
(三) 登報:刊登於聯合報。
四、 附貼本案計畫書、圖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中壢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