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27日
發文字號:府都開字第1140310182號
主旨:公告「桃園市容積調派申請書(範本)」。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
一、本府114年8月14日府都計字第11402265191號函及114年2月27日府都計字第1140048362號函。
二、本府114年8月14日公告實施「變更中壢平鎮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配合中原營區整體開發計畫及市定古蹟中壢紅樓與中壢燃藜第之容積調派)(第一階段)案 」,及114年2月27日公告實施「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配合中原營區整體開發)細部計畫(增修訂部分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案」。
公告事項:
一、受理機關:本府都市發展局。
二、有關本市都市計畫內辦理容積調派申請案件,請依旨揭申請書範本及檢具桃園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查估之容積調派價金估價報告書,向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提出容積調派申請。
三、對本公告如有疑義,請電洽本府都市發展局(電話: 03-3322101分機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