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29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140304626號
主旨:公告實施「變更八德(大湳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乙種工業區為道路用地(兼供捷運系統使用)(配合八德區和強路至介壽路道路新闢工程)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
二、依內政部114年10月20日內授國營字第1140813727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自中華民國114年10月31日生效。
二、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八德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db.tycg.gov.tw/) 。
(三)登報:刊登於聯合報。
三、附貼本案計畫書、圖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八德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