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7日
發文字號:府都開字第1140288443號
主旨:公告本市「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中壢區廣青段637地號土地辦理逕為分割乙案(新釘R114709等7支及廢除S82等2支樁位)』」測量成果簿(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坐標表)。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14年10月8日起公告30日。
二、土地權利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向本府都市發展繳納複測費用,並以書面申請複測。
三、附貼樁位資料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開發科、本府地政局、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及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