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8月28日
發文字號:府都開字第1140247292號
主旨:公告「變更龍潭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栽通盤檢討)案-本市第43期龍潭區龍星市地重劃區(新釘R11401、R11402等2支樁位)」都市計畫樁位成果書圖(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14年8月29日起公告30日。
二、土地權利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向本府都市發展繳納複測費用,並以書面申請複測。
三、附貼樁位資料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開發科、桃園市龍潭區公所及桃園市大溪地政事務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