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8月4日
發文字號:府都開字第1140221475號
主旨:公告「修正『111~112年桃園市第三期都市計畫樁位圖資整合及坐標系統轉換委託技術服務案-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新釘043R052等7支樁位)』」測量成果簿(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14年8月5日起公告30日。
二、土地權利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向本府都市發展繳納複測費用,並以書面申請複測。
三、附貼樁位資料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開發科、本府地政局、桃園市八德地政事務所、桃園市八德區公所、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桃園市桃園區公所、桃園市蘆竹地政事務所、桃園市蘆竹區公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