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7月15日
發文字號:府都開字第1140200142號
主旨:公告「林口特定區計畫『龜山區體大段649-1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分割乙案(新釘R114012等4支樁位及廢除S83137等2支樁位)』」測量成果簿(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14年7月16日起公告30日。
二、土地權利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向本府都市發展繳納複測費用,並以書面申請複測。
三、附貼樁位資料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開發科、桃園市龜山區公所及桃園市龜山地政事務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