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6月26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140171533號
主旨:公告辦理「變更平鎮(山子頂地區)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含都市計畫圖重製)暨細部計畫案」徵求民眾意見及座談會。
依據:依都市計畫法第26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4條及都市計畫草案辦理公開展覽前應行注意事項第3點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14年6月30日起公告30天,並訂於民國114年7月14日(星期一)下午2時整假平鎮區公所三樓禮堂 (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3樓)舉辦座談會。
二、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平鎮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db.tycg.gov.tw/)。
(三)登報:刊登於中國時報及本府公報。
三、公告徵求意見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案如有意見,請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或平鎮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作通盤檢討之規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