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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重新公開展覽「變更大溪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及圖,並舉辦說明會。

  • 發布單位:都市計畫科
  • 聯絡人:賴小姐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5225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5月25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050107679號

主旨:公告重新公開展覽「變更大溪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及圖,並舉辦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05年6月1日起至105年6月30日止,並訂於105年6月21日下午2時0分整於大溪區公所3樓簡報會議室舉辦說明會。

二、公告計畫範圍:如計畫書及圖所示。

三、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大溪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db.tycg.gov.tw/)。

(三)登報:刊登於自由時報及本府公報。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地址及建議事項,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或大溪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