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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104-107年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

  • 發布單位:秘書室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104-107年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
104年5月6日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性別平等工作小組會議通過(104年5月訂定)
壹、依據
104-107年桃園市政府推動各機關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辦理。
貳、目標
一、加強各單位確實落實各項性別主流化相關工具。
二、強化性別觀點於都市發展局(以下簡稱本局)所有業務及自治條例當中。
參、實施對象
本局各科室及所屬機關。
肆、推動措施及具體措施
一、成立性別平等專責小組
()召集人:副局長
()副召集人 : 簡任技正
()成員:各科室主管、所屬機關首長、性別議題聯絡人及外聘民間委員2人(其中一名須為現任或曾任桃園市政府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外聘委員)。
()會議主席:會議主席由召集人擔任,召集人不能出席時,由副召集人代理;各科室及所屬機關首長不能出席會議時,須委任同單位代理人出席,且該代理人不得同時為本小組委員。
()辦理單位:由秘書室辦理開會相關事宜。
二、性別意識培力:
()性別意識培力:
1.辦理內容:每年得針對本局同仁辦理性別意識培力課程,課程內容應包含性別主流化概念、使用工具、運用及實際案例討論,並督促本局同仁每年完成2小時性別訓練。
2.辦理單位:由本局人事室辦理培力訓練。
()年度成果:由辦理單位於次年1月,依培力成果表提供前一年度培力訓練之成果報告,次年3月再提報培力總成果表。
三、性別統計與分析
(一)辦理內容:
1.增集性別統計資料與分析之完備性。
2.定期檢討性別統計指標之增加或修正,並上傳至本局性別主流化網頁。
(二)辦理單位:由本局各科室及所屬二級機關填寫,並由秘書室彙總,經會計室複核後,再由秘書室上傳至本局性別主流化網頁。
四、性別影響評估
()辦理內容:
1.法規之性別影響評估 : 依本府法務局訂定之自治條例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填寫後送至本府法務局統整。
2.計畫之性別影響評估 : 依本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訂定之計畫性別評估檢視表,填寫後送本府研究會統整。
()辦理單位:由本局各科室及所屬機關填寫並由秘書室彙整送權責
機關統整。
五、性別預算
()辦理內容:
1.每年各科室及所屬二級機關得填寫性別預算表,由本局會計室彙整。
2.本局各科室所填之性別預算表,應提送本局性別平等專責小組協助檢視。
3.逐年落實發展性別回應預算之目標。
()辦理單位:由本局各科室及所屬二級機關填寫並由會計室彙整。
六、本局性別平等專責小組每年需召開2次定期會議(每年開會至少需有過半
外聘民間委員出席與會),並提報性別平等專責小組核定。
伍、計畫擬訂及評估
本局將於次年1月底前完成前一年度成果,經本局性別平等專責小組檢視後核備。
陸、經費來源
由本局各科室及所屬二級機關納入年度預算辦理。
柒、預期效益
一、加強本局同仁性別平等意識,落實推動性別主流化各項工具。
二、將性別觀點融入本局各項政策、方案、計畫、法案及預算當中。
三、具體展現本局性別主流化推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