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4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20332526號
主旨:公告公開展覽「變更中壢(龍岡地區)主要計畫(配合運動公園生活園區整體開發計畫區段徵收工程)案」暨細部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舉辦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本案自民國112年12月7日起公告公開展覽30日,並訂於民國112年12月21日下午2時整於中壢區公所3樓訓練教室舉辦說明會。
二、公告計畫範圍:如計畫書。
三、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本府都市發展局及本市中壢區公所與有關里辦公處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rdb.tycg.gov.tw/)。
(三)登報:刊登於聯合報及本府公報。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及本市中壢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內政部或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