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26日發文字號:內授國城字第11201096251號主旨:辦理「變更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第一階段)(配合台15線竹圍大橋改建工程)案」公開展覽計畫書、圖及說明會。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公告事項:自112年11月13日起至112年12月12日止,分別於桃園市政府及桃園市大園區公所公開展覽30天,於112年11月22日(星期三)上午10時假桃園市大園區老人文康綜合活動中心禮堂舉辦說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