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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開展覽「變更桃園市國土計畫─新屋區及觀音區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及舉辦公聽會。

  • 發布單位:資訊中心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2日
發文字號:府都國字第1110143394號

主旨:公告公開展覽「變更桃園市國土計畫─新屋區及觀音區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及舉辦公聽會。

依據:國土計畫法第12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本案自民國111年6月10日起公告公開展覽30日,並分別訂於下列時間地點舉辦公聽會:
(一)新屋區:民國111年6月28日(星期二)上午10時整假新屋婦幼館4樓禮堂辦理。
(二)觀音區:民國111年7月1日(星期五)上午10時整假觀音區公所4樓禮堂辦理。

二、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公報、本府都市發展局及本市新屋區及觀音區等2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rdb.tycg.gov.tw/)及桃園市國土計畫資訊網(https://spatialplan.tycg.gov.tw/)。
(三)登報:刊登於聯合報及本府公報。

三、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及本市新屋區及觀音區等2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本市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參考。

市長 鄭文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