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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重新公開展覽「變更龜山都市計畫、桃園市都市計畫、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中壢平鎮主要計畫、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第一階段)案」等5案計畫書、圖,並舉辦說明會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科
  • 聯絡人:李小姐、王先生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 #5220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8月31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090194103號

主旨:公告重新公開展覽「變更龜山都市計畫、桃園市都市計畫、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中壢平鎮主要計畫、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第一階段)案」等5案計畫書、圖,並舉辦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旨案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9年7月28日第973次會議,就桃園段臺鐵地下化建設計畫所需工程用地範圍及兩側公共設施用地之變更內容(第一階段)先行審議通過,並因變更內容超出原公開展覽範圍,辦理重新公開展覽及說明會。

二、公告範圍共5案,分列如下:
(一)變更龜山都市計畫(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案。
(二)變更桃園市都市計畫(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第一階段)案。
(三)變更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案。
(四)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第一階段)案。
(五)變更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案。

三、公告日期:本案自民國109年9月2日起公告公開展覽30日,並分別訂於下列時間地點舉辦說明會:
(一)民國109年9月15日下午2時整假龜山區公所3樓大禮堂辦理。(說明第(一)案)
(二)民國109年9月17日下午2時整假桃園區公所4樓大禮堂辦理。(說明第(二)、(三)案)
(三)民國109年9月17日上午10時整假八德社福館4樓演藝廳(八德區福國北街220號)辦理。(說明第(三)案)
(四)民國109年9月14日上午10時整假中壢區公所地下室大禮堂辦理。(說明第(四)案)
(五)民國109年9月14日下午2時整假平鎮區公所3樓大禮堂辦理。(說明第(四)、(五)案)

四、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公報、本府都市發展局及本市龜山區公所、桃園區公所、八德區公所、中壢區公所、平鎮區公所與有關里辦公處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db.tycg.gov.tw/)。
(三)登報:刊登於自由時報。

五、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及本市龜山區公所、桃園區公所、八德區公所、中壢區公所或平鎮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六、檢附本次重新公開展覽與108年3月21日公開展覽都市計畫變更內容差異彙整表1份。
七、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為減低社區感染風險,如有發燒、咳嗽、呼吸困難等症狀或身體感到不適,請勿參與說明會,如有意見表達可提書面意見。另為防止群聚感染,參與說明會民眾須出示登載姓名及地址之身分證明文件,填寫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等個人資料,並量測體溫、手部以酒精消毒及全程配戴口罩,以保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