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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科】公告實施「擬定中壢平鎮主要計畫(原部分工二十三工業區變更為住宅區)細部計畫案」。

  • 發布單位:都市計畫科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0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120308237號

主旨:公告實施「擬定中壢平鎮主要計畫(原部分工二十三工業區變更為住宅區)細部計畫案」。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3條。

公告事項:
一、自中華民國​112年11月15日生效。
二、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中壢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db.tycg.gov.tw/)。
(三)登報:刊登於自由時報。
三、附貼本案計畫書圖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中壢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