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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訂定基地面積小於2000平方公尺都市設計審議案件審議流程圖、查核表及必要書圖文件,以及配合無紙化審議方式修正都市設計審議作業流程圖,並自112年10月1日起生效。

  • 發布單位:都市設計科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